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 1-10月灾害灾情
1-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514起,其中滑坡11430
起、崩塌2267起、泥石流1374起、地面塌陷300起、地裂缝84起、地面沉降29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14起,236人死亡、32人失踪、1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61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表1)。
1-10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93起,避免人员伤亡3414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09亿元。
表1 2011年1-10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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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数量 (起) |
死亡失踪 (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本期 |
15514 |
268 |
396080 |
去年同期 |
30466 |
2909 |
633077 |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
-14952 |
-2641 |
-242393 |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
-49.08 |
-90.79 |
-37.44 |
(二) 10 月灾情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492起,其中滑坡316起、崩塌134起、泥石流20起、地面塌陷15起、地裂缝4起、地面沉降3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5起,13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表2)。
10月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1起,避免人员伤亡237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994.6万元。
表2 2011年10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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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数量 (起) |
死亡失踪 (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本期 |
492 |
13 |
7008.65 |
去年同期 |
563 |
20 |
7467.1 |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
-71 |
-7 |
-458.45 |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
-12.61 |
-35 |
-6.14 |
10月地质灾害分布在18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广西、四川、福建、云南等(表3);按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依次是山东、贵州、广西、陕西等(表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四川、福建和云南等(表5)。
表3 2011年10月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
单位:起
省份 |
广西 |
四川 |
福建 |
云南 |
湖北 |
西藏 |
河南 |
数量 |
129 |
116 |
87 |
79 |
29 |
20 |
5 |
省份 |
重庆 |
贵州 |
浙江 |
青海 |
湖南 |
广东 |
山西 |
数量 |
4 |
4 |
3 |
3 |
3 |
3 |
2 |
省份 |
甘肃 |
新疆 |
陕西 |
山东 |
其他省份为0报告 | ||
数量 |
2 |
1 |
1 |
1 |
表4 2011年10月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省份 |
山东 |
贵州 |
广西 |
陕西 |
其他省份为0报告 |
数量 |
6 |
3 |
2 |
2 |
表5 2011年10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单位:万元
省份 |
四川 |
福建 |
云南 |
西藏 |
湖北 |
广西 |
数量 |
2459 |
1555.2 |
913.6 |
710 |
448.3 |
289.75 |
省份 |
广东 |
甘肃 |
贵州 |
新疆 |
重庆 |
山西 |
数量 |
177 |
126 |
110 |
100 |
47.5 |
30 |
省份 |
河南 |
青海 |
湖南 |
陕西 |
浙江 |
其他省份为0报告 |
数量 |
17 |
12 |
6.3 |
5 |
2 |
二、10月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害发生数量较多,死亡失踪人数最少。
与2005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0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次高,仅低于2010年;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最少;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次高,仅低于2010年。原因是受台风“纳沙”带来的强降雨影响,10月初在广西南宁市、钦州市等地区引发129起滑坡、崩塌灾害。
(二)西部地区受灾最严重,其他地区相对较轻。
人员伤亡一半分布在西部地区,因灾共造成7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53.85%;四川、云南、西藏、广西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共造成0.44亿元的财产损失,占总数的62.78%。
(三)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10月份,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470起,占总数的95.53%。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477起,占总数的96.95%。
(四)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492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386起,占总数的78.46%;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06起,占总数的21.54%。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重力作用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人工切坡、开采地下水和爆破等。
三、重大灾害实例
9月25日,山东省烟台莱州市夏丘镇京长采石矿因降雨和采矿发生崩塌,灾害规模达1000立方米,造成6人死亡。
四、11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11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仍需防范秋季异常强降雨和人类活动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总体预测11月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较10月份轻,灾害可能主要发生在西南、东南和西北的局部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