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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11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11-11-29 点击数:{{pvCount}} 字号: T | T

  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 1-10月灾害灾情

  1-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514起,其中滑坡11430

  起、崩塌2267起、泥石流1374起、地面塌陷300起、地裂缝84起、地面沉降29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14起,236人死亡、32人失踪、1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61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表1)。

  1-10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93起,避免人员伤亡3414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09亿元。 

表1 2011年1-10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发生数量

(起)

死亡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本期

15514

268

396080

去年同期

30466

2909

633077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14952

-2641

-242393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49.08

-90.79

-37.44

  (二) 10 月灾情

  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492起,其中滑坡316起、崩塌134起、泥石流20起、地面塌陷15起、地裂缝4起、地面沉降3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5起,13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表2)。

  10月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1起,避免人员伤亡237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994.6万元。

表2 2011年10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发生数量

(起)

死亡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本期

492

13

7008.65

去年同期

563

20

7467.1

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

-71

-7

-458.45

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

-12.61

-35

-6.14

  10月地质灾害分布在18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广西、四川、福建、云南等(表3);按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依次是山东、贵州、广西、陕西等(表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四川、福建和云南等(表5)。

表3 2011年10月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

                                                          单位:起

省份

广西

四川

福建

云南

湖北

西藏

河南

数量

129

116

87

79

29

20

5

省份

重庆

贵州

浙江

青海

湖南

广东

山西

数量

4

4

3

3

3

3

2

省份

甘肃

新疆

陕西

山东

其他省份为0报告

数量

2

1

1

1

                                               

表4 2011年10月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省份

山东

贵州

广西

陕西

其他省份为0报告

数量

6

3

2

2

表5 2011年10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单位:万元

省份

四川

福建

云南

西藏

湖北

广西

数量

2459

1555.2

913.6

710

448.3

289.75

省份

广东

甘肃

贵州

新疆

重庆

山西

数量

177

126

110

100

47.5

30

省份

河南

青海

湖南

陕西

浙江

其他省份为0报告

数量

17

12

6.3

5

2

  二、10月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害发生数量较多,死亡失踪人数最少。

  与2005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10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次高,仅低于2010年;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最少;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次高,仅低于2010年。原因是受台风“纳沙”带来的强降雨影响,10月初在广西南宁市、钦州市等地区引发129起滑坡、崩塌灾害。

  (二)西部地区受灾最严重,其他地区相对较轻。

  人员伤亡一半分布在西部地区,因灾共造成7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53.85%;四川、云南、西藏、广西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共造成0.44亿元的财产损失,占总数的62.78%。

  (三)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10月份,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470起,占总数的95.53%。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477起,占总数的96.95%。

  (四)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492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386起,占总数的78.46%;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06起,占总数的21.54%。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重力作用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人工切坡、开采地下水和爆破等。

  三、重大灾害实例

  9月25日,山东省烟台莱州市夏丘镇京长采石矿因降雨和采矿发生崩塌,灾害规模达1000立方米,造成6人死亡。

  四、11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11月份是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仍需防范秋季异常强降雨和人类活动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总体预测11月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较10月份轻,灾害可能主要发生在西南、东南和西北的局部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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