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告(郭加仁)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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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告
编号:(2018)158号
今有户主郭加仁向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确权初始登记。用地面积148.2平方米。用地地址:涵江区白沙镇东泉村石梯自然村22号。
其四至是:
东: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西: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公埕。
南: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北: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村道。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公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