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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告(张银潘)

2018-06-21 点击数:{{pvCount}} 字号: T | T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告

编号:(2018)153号

 

今有户主张银潘向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确权初始登记。该房屋建于1985年,二层砖木结构,用地面积为22.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7.30平方米,用地地址:涵江区白塘镇上梧村上俞32号。

  其四至是:

  东:以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为0.97米宽的共有巷,巷外为俞金行厝。

  西:以自家走廊外沿线为界,界外为埕地。

  南:与张银庆厝共墙,以厝墙中心线为界。

  北:以自家走廊外沿线及自墙外脚线为界,界外分别为1.19米、0.92米宽的公共通道,公共通道外为沈慧琴厝。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公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本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报告,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等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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